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中油测井轮台危险品综合基地新建项目环境评价二次招标公告

2024-04-29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中油测井轮台危险品综合基地新建项目环境评价(二次)
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对对中油测井轮台危险品综合基地新建项目环境评价、职业病危害(放射)预评工作,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评审条件,现邀请符合相关资质的承包商(具体见第九款 响应人资格要求),进行公开邀请竞争性谈判。对中油测井轮台危险品综合基地新建放射源库、火工品库及配套生活区项目进行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上工作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相关要求。项目估算金额(控制价):14.4万元(不含税)。(2)服务地点:轮南、塔里木油田勘探区块(具体由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根据工作要求指定地点)。(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4)服务方式:对中油测井轮台危险品综合基地新建放射源库、火工品库及配套生活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轮台危险品综合基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取得自治区生态厅关于此项目的环评批复;(5)服务范围:中油测井轮台危险品综合基地新建项目。(6)服务时效:环境影响评价应在收到分公司通知后,7日内完成中油测井轮台危险品综合基地新建项目周围环境的本底检测和采样工作,30日内出具《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轮台危险品综合基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上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受理后,40天内完成报告的评估及修善工作,并最终取得批复文件。(7)付款方式:乙方必须提交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视财务情况进行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8)资金来源:直接成本。(9)采购结果有效期:90日历日。(10)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10时30分
项目单位: 塔里木分公司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三类
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响应人参加,需提供对应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2.资质要求: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附表内容应包含《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61-2021)、《环境γ辐射剂量率测量技术规范》(HJ1157-2021)、《油气田测井放射防护要求》(GBZ118-2020)、《放射性测井辐射安全与防护》(HJ1325-2023)等检测能力。3.财务要求: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形式:提供2022-2023年度,如无2023年度,则提供2021-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第三方审计报告,须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或利润分配表)及财务承诺书。4.信誉要求:4.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入失列信被执行人名单。4.3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形式:提供查询截图和承诺书。5.其他要求:5.1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所属单位处罚的响应人(复查合格的除外),资格将被否决。5.2近一年内未出现因响应人原因不履行中标结果、合同的情况。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报名。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提供形式:提供非联合体报名承诺书。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承包商,请于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6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获取谈判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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