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银川市金凤区紫阳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鹏程飞招(采)【2024】第009号

项目名称:银川市金凤区紫阳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服务 期限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备注

银川市金凤区紫阳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银川市金凤区紫阳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三年

本小区建筑为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87948.3㎡;住宅建筑面积78655.25㎡;文体设施:四处,占地约800㎡;停车场:两处约270个停车位,(住宅区内约180个,住宅区外约90个);商业建筑面积约7000㎡;绿化面积约23000㎡;物业用房两间;1089住户。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0.4元/月.㎡

 

合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证明材料;(4)供应商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5)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6)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7)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供应商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物业服务企业;(9)供应商须取得银川市物业服务中心出具的《银川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行为记录》;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银川市物业从业人员信用行为及继续教育记录册(项目经理)》以及办理取得银川市物业项目经理备案登记表。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至 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