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新疆电信资产实物二维码盘点系统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2024-04-29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预算金额约12万元(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本次项目建设目标是实现app2.0集团规范无感知盘点的优化;配合资产实物二维码系统上云改造;开发品胜手持打印机的标签打印功能;新增集团今年要求的跟网管系统对接实现办公电脑的无感知盘点方案;新增集团今年要求的跟财辅报账系统对接,实现对车辆系统的无感知盘点方案;针对资产盘点APP实物盘点接口优化改造;完成资产盘点系统和新OA的改造接口对接工作。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2.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选人数量1名。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单价1080元/人天,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4 项目实施地:乌鲁木齐。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参选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

2.2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X年X月X日(近24个月)至公告发布30日前的全国范围内同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若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2)若参选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

信誉要求:2.21.参选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最近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选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最近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1.到参选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4.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5.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3 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参选人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否决其参选资格)。

2.4 联合体及代理商的要求 :本次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本次比选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5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8)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9)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0)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1)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2)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13)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4)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5)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7)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比选项目参选;

(19)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参选,同时若中标则取消中选资格;

(20)不同参选人的参选文件由同一份参选文件底稿生成了两份或以上的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或由同一台电脑编制上传(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1)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30日10时00分至2024年5月7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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