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济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公租房非机动车棚三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9
项目名称:济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公租房非机动车棚三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1.0767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1.0767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济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公租房非机动车棚三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 项目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个月内全部施工完毕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资质、财务及人员能力。且应具有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本单位注册;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本项目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5.近三年内(2021年-今)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施工方作为牵头人。(1)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企业,联合体其他成员仅限于设计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牵头单位)作为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报名、投标等活动,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至 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