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银行晋安支行福建省儿童医院驻点服务外包项目(二次邀请)采购公告

2024-04-29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晋安支行福建省儿童医院驻点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对晋安支行福建省儿童医院驻点服务外包项目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R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授予合同/入围供应商数量:1家】

【服务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

(二)采购流程:

谈判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服务、价格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1名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三、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须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公开邀请公告发布之日止(以证明文件签署日期为准)与本项目类似的驻点服务案例。(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且必须至少提供一份与供货合同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谈判小组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覆盖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3.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材料。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

R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R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R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R本项目

R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凡愿意参加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9日(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采购邀请文件

六、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5月11日09:00整。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5月11日09:30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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