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源某部车辆定点维修项目(第二次)(第1包)招标公告

2024-04-29
一、项目名称:河源某部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对采购单位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确定2家定点维修服务商;

(二)项目年限:三年。合同每年一签。

(三)车辆种类:包括东风、宇通、依维柯、勇士、福特、江铃、陕汽、上海大众、丰田;

(四)数量:45辆

(五)车辆维修项目:包括整车修理、车辆大修、中修、总成维修、小修保养、车辆装饰等。

(六)预算金额(结算时以实际开支为准):81万元(3年)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最近1年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和最近1年内任意3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报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

(七)投标人必须具有二类以上汽车维修经营业务资质,并在有效期内(报价人须提供证明文件);必须具备维修招标人所有车辆种类的能力,不得转送。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4月30日至5月5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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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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