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药科大学电梯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CFPCS0282

2.项目名称:中国药科大学电梯维保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35万元/年

5.最高限价:分包1(玄武门校区):7万元/年;分包2(江宁校区):28万元/年;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6.采购需求:分包1:维保范围主要包含对玄武门校区10部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电梯所有设备以及各类配件的维修更换等;每年对电梯进行1次年检、保险;分包2:江宁校区50部电梯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电梯所有设备以及各类配件的维修更换等;每年对电梯进行1次年检、保险。具体详情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三年,签订形式为一签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满一年为一个服务期。第一个和第二个服务期期满时,采购人需对成交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采购合同继续有效,考核不合格者招标人有权终止与其的采购合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本项目按分包1、分包2顺序依次进行评审。本项目兼投兼中,供应商在前一分包中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后,仍然可参加后续分包的评审且可在后续分包中可继续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若后续分包中有效供应商不满三家的,则该分包作废/流标处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含《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其中包含维修B级及以上)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电梯安装(含修理);或者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施工类别包含安装、维修、改造;类型电梯安装(含维修))。(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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