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3年社旗县3万亩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社旗县3万亩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社旗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社旗县3万亩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A4113271327000045 

2.3项目概况:本工程为2023年社旗县3万亩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3万亩。工程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科技与信息工程等。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监理。

2.5工期: 施工标段90日历天 ;监理标段为施工及保修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2.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科技与信息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三标段:2023年社旗县3万亩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项目,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保人员(以劳动合同、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为准);

(5)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企业以实际注册时间为准);

(6)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7)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2第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保人员(以劳动合同、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为准);

(5)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企业以实际注册时间为准);

(6)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7)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第三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持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保人员(以劳动合同、企业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为准);

(5)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企业以实际注册时间为准);

(6)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7)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30日8:00至2024年5月21日09:00(北京时间)

5.投标截止时间

5.1时间:2024年5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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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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