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冀东油田4号构造4-1、4-2人工岛油气开发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三次招标公告

2024-04-29

4号构造4-1、4-2人工岛油气开发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4号构造4-1、4-2人工岛油气开发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已由 招标人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投资(中油冀计 2024 6号)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本项目特点和需求,招标方案编制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对 4号构造4-1、4-2人工岛油气开发工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形成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完成环境影响评后价报告向生态环境部的备案并取得备案批复。
服务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2.2 招标范围:
对4号构造4-1、4-2人工岛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包括两座人工岛岛体、岛内设备设施、与岛连接的海底管线以及对比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变更内容等进行评价,最终形成4号构造4-1、4-2人工岛油气开发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132000元,不含增值税;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已完成结算的海洋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影响后评价类似业绩,提供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复函、相应合同和对应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须配合,否则视为虚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内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成立日期晚于 2023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承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enshu.court.gov.cn)为准;
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冀东油田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未处于年度考评不合格禁入处罚期限之内。
⑤投标人完成注册且未被列入黑名单。
5.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能证明的项目合同(合同文本中须明确其为项目负责人)或甲方证明材料;不得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编制主持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③项目负责人和编制主持人可兼任,但需同时满足上述要求。
④以上人员为本企业职工,提供其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其社保的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6.安全质量环保要求: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7.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9日17:30:00时至2024年05月09日17:30: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