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法库县消防救援大队实战实训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4-04-29
一、招标条件 | |||||||||||||
沈阳市法库县消防救援大队实战实训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备案。以沈发改审字【2023】126号;沈发改审字【2024】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市法库县消防救援大队实战实训设施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法库县浩松街 2.工程规模: 工程: 本项目新建综合训练馆1座,框架结构,1层,局部2层,建筑高度10.45米。占地面积915.60平方米,建筑面积1084.65平方米。综合训练馆设有篮球场、更衣室、淋浴间、配电间、活动区等。拆除原有室外篮球场地。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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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4年06月01日 开工至 2024年09月30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及以上];2、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期间内必须进行身份证实名认证,二次刷卡验证通过且与投标文件人员一致。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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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09:30 | |||||||||||||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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