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城口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一期)配套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2024-04-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口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一期)配套设施工程已由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城发改委发〔2023〕657号、城发改委发〔2024〕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城口县中医医院,代建业主为重庆城兴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城口县中医医院、重庆城兴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城口县复兴街道茅坪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室外景观,硬质铺装面积7296平方米,沥青道路面积3550平方米,绿化面积5781平方米,围墙44米,标杆360米,景观座椅25组,花箱15个,非机动车雨棚面积223平方米,健身设施10套,直饮水4套,岗亭3个,入口景石Logo 1项,排水工程1项,照明工程1项;外立面整改1项;负二层改建功能用房面积1542.34平方米;二层PCR实验室建设;连接市政供水工程、供气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59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387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5-2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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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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