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井温测井仪配件8项采购(定商定价)二次招标公告

2024-04-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井温测井仪(SKDJWY51)配件8项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定商定价采购招标,项目划分为1标包/段,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为106万元/两年(不含增值税),采购物资品种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2实施或交货地点: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二级单位在境内工作地点。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在接到买方订单之日起30天内交货。

2.4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2.5质量保证期:通过验收之日起一年。

2.6供货方式:代储代销供货方式。

2.7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2年。

2.8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能力的制造商(同时具备两项要素:1. 厂房:提供投标人租赁发票或购置发票或产权登记证明或使用证明(地方政府(含政府派出机构)文件或经公证的产权人受让或使用证明)。2.设备:提供投标人标的物生产相关设备购置发票或资产评估证明。)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对于事业单位、公司分支机构,公司登记不足一年的等无法出具经审计财务报告的,应由投标人自行做出相关财务状况的说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3.5其他要求:

①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8日(登录后查看)购买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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