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4~2025年度新改扩项目的定量光谱分析检测复验二次招标公告

2024-04-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4~2025年度新改扩项目的定量光谱分析检测复验(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工程管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股份公司资本化支出,资金来源已确定。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按照《大庆石化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大庆石化公司2024~2025年度新、改、扩新建及在建EPC、PC总承包项目的碳钢管材、管件、法兰进行非破坏性定量光谱分析检测复验。

本项目业主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股份公司资本化支出,资金来源已确定。

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

项目承办人:大庆石化公司工程管理部

联系方式: 吴彤旭   13946999503

2.2招标范围

大庆石化公司2024~2025年度新、改、扩EPC、PC总承包项目的碳钢管材、管件、法兰的非破坏性定量光谱分析检测复验(项目范围见附表)。具体检测工作量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日起—2025年12月31日(按项目安排进行检测)。

招标控制价:135元/点(含税)

2.3 工作范围及技术要求

2.3.1.项目检测内容:

大庆石化公司2024~2025年度新、改、扩EPC、PC总承包项目的碳钢管材、管件、法兰非破坏性定量光谱分析检测复验,具体检测工作量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2.3.2.检测的具体要求:

2.3.2.1碳钢管材、管件、法兰的非破坏性定量光谱分析检测复验须到现场进行检测并按见证取样管理,检测设备为移动式定量光谱检测设备。

2.3.2.2碳钢管材、管件、法兰的非破坏性定量光谱分析内容包括碳、硅、锰、磷、硫、镍、铬、铜元素的含量检测。

2.3.2.3检测单位按EPC、PC总承包单位的委托进行现场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2.3.3.性能试验规范及要求

SH/T 3501-2021《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517-2010《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SH/T 3408—2022《石油化工钢制对焊管件技术规范》

《大庆石化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

及其它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

2.3.4.检测报告的出具和资料的提供等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7号】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中油物装(2021)41号文件规定执行。

2.3.5.遵守甲方相关HSE管理规定及双方签订的HSE合同。

2.3.6.在承包范围内如发生技术、专利纠纷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2.4 商务报价要求

2.4.1、结算依据:《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黑价联【2019】293号)。

2.4.2、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固定单价模式。

招标控制价执行《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黑价联【2019】293号)中“定量光谱分析:135元/点”(含税)。

2.4.3、结算方式:

2.4.3.1结算依据:检测报告、工程量签证单等。

2.4.3.2结算价款须经EPC、PC总承包单位审核确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资质要求

3.2.1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内),且批准的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包括金属材料光谱分析(碳钢),提供证书和检验检测能力及授权签字人附表扫描件。

3.2.2投标人应具有移动式定量光谱检测设备,提供移动式定量光谱检测设备明细表。

3.2.3中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大庆市内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检测试验人员及设备,提供承诺书。

    3.3.财务要求

2020 、2021、2022 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提供2020 、2021、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4.1.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明,提供证书的扫描件。

3.4.1.2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检测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3.4.1.3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劳务合同和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3.4.2检测试验人员资格要求:

3.4.2.1提供项目组织机构表,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检测试验人员,满足项目需求。

    3.4.2.2检测试验人员应具有理化检验人员能力评价等级证书(光谱分析),提供证书扫描件。

3.4.2.3检测试验人员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劳务合同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6 开标当日未被大庆石化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04-29 16:00:00至2024-05-06 23:59:59,(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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