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哈尔滨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电梯工程评审公告

2024-04-29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电梯工程

1.2 项目编号:哈产

1.3 资金来源:一般债券和地方政府统筹

1.4最高限价:346469.19元。

1.5供货期:签订合同后20天内进场。

1.6项目范围:完成本项目电梯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验收、培训、报验、用方备案,满足正常运行需求、以及质保期内维护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1.7服务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南侧,蜀山路西侧

1.8质量标准:满足相关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2.1 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必须在注册,未注册的服务商不具有参与评审和成交的资格;

2.2本次评审要求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3本项目要求服务商须是电梯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同一电梯品牌只接受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

2.4投标人如为电梯制造商,必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且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以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且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如制造商电梯生产许可证含电梯安装资质的,可不用再单独提供电梯安装资质。

2.5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商,必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且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曳引式客梯’B级”或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证书并提供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电梯生产制造商为其出具的针对参与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函、电梯制造商营业执照;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项目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评审项目。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7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1年04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8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1年04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2.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评审文件。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9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06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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