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永丰县鹿冈乡火田水库工程招标公告

2024-04-29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永丰县鹿冈乡前村;
2.2工 期:215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3招标金额:约3776.45万元;
2.4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5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该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7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3.8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3.9根据《永丰县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办字[2022]36号)规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工伤保险参保承诺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的附件);
3.10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1日止,(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