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明长城民和段弘化古城保护修缮工程标段一招标公告
2024-04-29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明长城民和段弘化古城保护修缮工程已由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以青文旅发(2024)84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文体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
(2)招标内容:整体维修弘化古城维修主要措施包括倒塌墙体夯筑支护,根部掏蚀崩塌部位修补、裂缝灌浆加固、墙面松散酥碱部位修补、地面平整夯实等总修缮面积1120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青海明长城民和段弘化古城保护修缮工程标段一
发包内容:青海明长城民和段弘化古城保护修缮工程
计划工期:210.0天
合同估算价:934.27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施工总承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且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维修保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具备近五年来相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记录三者齐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培训证),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附单位交纳的近一年内社会保险证明。
3.2 投标人须具有青海省文物局核发的资质备案的备案证书。
3.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截图),并提供单位三年内健全的财务审计报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自2024年04月30日00:00时至2024年05月04日24:00时止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2日 09时00分。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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