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战勤保障中心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2024-04-29
一、招标条件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招标人集中建设单位)的消防救援战勤保障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消防救援战勤保障中心项目勘察;
2、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3、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约97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83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二层消防保障用房,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总投资约2350万元。
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勘察及后期服务工作,并出具勘察报告。勘察内容包括:开展氡浓度检测(点位约50个)、控制性钻孔(钻探孔)约160米、一般性钻孔(静探孔)约320米、水质分析4组,编制勘察报告并通过审图中心审查。
5、服务周期: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勘察规范,满足设计要求并通过审查中心审查;
7、招标控制价:5.066万元,超过此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岩土工程(勘察)],或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岩土工程),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期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2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新成立不足30日的企业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7、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查询报告,投标时查询报告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废标处理。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4年04月29日8时30分至2024年05月06日17时00分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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