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消防救援战勤保障中心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2024-04-29

 

 

一、招标条件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招标人集中建设单位)的消防救援战勤保障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消防救援战勤保障中心项目勘察;

2、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3、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约97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83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二层消防保障用房,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总投资约2350万元。

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勘察及后期服务工作,并出具勘察报告。勘察内容包括:开展氡浓度检测(点位约50个)、控制性钻孔(钻探孔)约160米、一般性钻孔(静探孔)约320米、水质分析4组,编制勘察报告并通过审图中心审查。

5、服务周期: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勘察规范,满足设计要求并通过审查中心审查;

7、招标控制价:5.066万元,超过此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岩土工程(勘察)],或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岩土工程),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期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2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新成立不足30日的企业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7、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查询报告,投标时查询报告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废标处理。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4年04月29日8时30分至2024年05月06日17时00分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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