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4-2026年丹阳电信营业厅、机房及后勤管理类房屋维修装饰和改造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9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中国电信股份(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4-2026年丹阳电信营业厅、机房及后勤管理类房屋维修装饰和改造集中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主要内容为2024-2026年丹阳电信营业厅、机房及后勤管理类房屋维修装饰和改造等施工服务。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产品名称、服务地点等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预估采购规模(不含税)

项目地点

质量要求

质量保修期

1

2024-2026年丹阳电信营业厅、机房及后勤管理类房屋维修装饰和改造集中采购项目

2000000元人民币

镇江丹阳市(招标人任意指定地点)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在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要求基础上,免费质量保修期不少于2年。

注:上述采购规模为预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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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项目规模:框架采购,实际施工的工程为多个单个小规模分批次实施的项目,最终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1.2.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有效期内中标份额执行完或合同到期则本次采购框架合同终止。

1.2.3工期:满足招标人要求,以招标人发出的通知或订单为准。

1.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2.5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的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综合排名

中选份额

1

第一名

60%

2

第二名

40%

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本项目作否决全部投标处理。

1.3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折扣,本项目采用折扣方式报价,最高投标折扣为100%(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折扣高于最高投标折扣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还须同时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函。

2.2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本项规定。

2.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1)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备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5投标人至少具备以下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4)承诺从事特种岗位的服务人员均须持有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证书,且持证上岗。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所提供人员有效且完整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所提供人员有效的证书复印件;(3)所提供人员2023年12月份(含)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4)投标人需承诺所提供人员在中标后服务于本项目及从事特种岗位的服务人员均须持有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证书,且持证上岗,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2.6 2021年1月1日至本次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房屋维修装饰或改造工程项目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含明细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复印件的,则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复印件(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须能显示日期和金额),时间以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日期为准,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金额为准。

2.7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记录中。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页面截图。

2.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招标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招标。符合本项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完整的《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4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4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公司或企业(国有控股除外)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含县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或其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18)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内的;
(1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本项规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4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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