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埇桥区直幼春江明月分园食堂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THCG-2024008

项目名称:埇桥区直幼春江明月分园食堂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6447.17 元

最高限价:316447.17 元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供应商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且无在建工程。

注:公司须提供为施工负责人自2023年11月(含)以来任意连续缴纳的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供应商须在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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