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华商务中心项目勘察服务招标公告
2024-04-29项目编号:闽昇[2024]招011号
项目名称:建华商务中心项目勘察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13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13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要求 |
最高限价总价 (元) |
磋商保证金(元) |
1 |
1-1 |
建华商务中心项目勘察服务 |
1项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981360 |
18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的有效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供应商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5)磋商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未提供书面声明的,磋商无效。
3.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2)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在评标时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磋商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每套200元,若邮寄需另加50元,磋商文件售出一概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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