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平和县三平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服务设施招标公告

2024-04-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三平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服务设施(1)已由平和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投资〔2024)2 号及平行审投资〔2024)2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和县三平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和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平和县三平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登录后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三平风景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改造面积 9000 平方米,其中新增建筑面积 1640.88 平方米,主要对建筑屋面及外立面、相关配套用房室内、室外连廊、停车场、 周边绿化和公共照明等进行改造提升;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平和县三平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服务设施(1)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 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文: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可承担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总建筑面积 9000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房屋建筑工程—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中单体建筑面积为 3000~30000 平方米为中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 27838658元(含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列金额 800000 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67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186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 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 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28 18:00:00 至 2024-05-23 09:00:00(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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