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卷帘门建设(第1包)招标公告

2024-04-29
1.询价条件

本询价项目(卷帘门建设项目)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单位,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报价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报价申请。

2.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工程特征:卷帘门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鞍山海城

2.3询价项目(标段)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估算价:30(万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日完工

2.5询价范围:对卷帘门建设,共计3个院,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3.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 3 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4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3.5需具备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投标时需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7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5.报价申请

5.1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9日(08:3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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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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