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建金华至义乌铁路三四线及引入金华地区相关工程(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自购物资二次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29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各标段基本概况:详见附表1。

2.2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附表2。

2.3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金华至义乌铁路三、四线及引入金华地区相关工程(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浙发改项字2022) 374号);

(5)《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金华至义乌铁路三、四线及引入金华地区相关工程(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项字〔2023〕224号);

(6)《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建设自购物资管理办法》(上铁物〔2018〕107号);

(7)《杭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沿海铁路公司、萧甬铁路公司)建设项目自购物资管理实施细则》(杭枢指物〔2023〕533号 );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3。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且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4.4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 

4.5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6同一标段同类物资包件划分2个及以下的,同一投标人中标包件不超过1个;同一标段同类物资包件划分超过2个的,同一投标人中标包件不超过2个。

4.7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06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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