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宜昌港长阳港区三口堰散货码头工程及长阳龙舟坪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长阳城区段生态清淤)社会投资人招标公告

2024-04-28

 一、招标条件

宜昌港长阳港区三口堰散货码头工程、长阳龙舟坪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长阳城区段生态清淤)分别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12-420528-04-01-976564)、长阳土家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审批(2021)1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阳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社会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投资人。

二、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昌港长阳港区三口堰散货码头工程及长阳龙舟坪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长阳城区段生态清淤)社会投资人

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1)宜昌港长阳港区三口堰散货码头工程,新建2个1000吨级散货泊位,占用港口岸线165m。设计吞吐量为100万吨/年。新建1座码头平台和2座仓库,配备相应的装卸设备,配套建设相应的堆场、停车场、道路、供电照明、通信、环保、给排水、消防等工程。(2)长阳城区段生态清淤项目,主要内容为清江干流龙舟坪段生态清淤75.6万m³。(3)高坝洲库区河道清淤采砂项目约200万吨/年(具体开采量以采砂规划批复为准)。

3.投资规模:18302万元(不包含高坝洲库区河道清淤采砂项目投资,具体以采砂规划批复为准)。

4.招标范围:招标人拟通过本次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并和项目业主、中标人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由项目业主和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独立法人机构)。在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合作范围、合作内容与合作期限内,由中标人或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实施、移交等工作。

5.合作期限:5年。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情况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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