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十堰(房县)至宜昌(五峰)高速公路兴山至长阳段水保监测及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4-04-28
1.招标条件 十堰(房县)至宜昌(五峰)高速公路兴山至长阳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十堰(房县)至宜昌(五峰)高速公路兴山至长阳段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3〕172号)批准建设,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5912房县至五峰高速公路兴山至长阳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4〕162号)批复了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兴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宜昌市境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自宜昌市兴山县峡口镇,与沪蓉高速交叉,接拟建的G5912房五高速兴山段,止于宜昌市长阳县贺家坪镇,与沪渝高速交叉,接拟建的G5912房五高速长阳至五峰段,全长71.982公里。全线设置平邑口(枢纽,部分工程)、水田坝、泄滩、沙镇溪、郭家坝、九畹溪、杨林桥、贺家坪西(枢纽)8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水田坝、泄滩、沙镇溪、郭家坝4条互通连接线,总长9.597公里。主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其中,沙镇溪长江大桥段(泄滩互通至沙镇溪互通段)2.454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米;其余69.528公里路段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5.5米。沙镇溪长江大桥采用主跨968米双塔单跨钢箱梁悬索桥。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互通连接线均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其他:本项目地处三峡库区核心,路线穿越长江及其支流、三峡风景名胜区、三峡国家级地质公园,并穿越了秭归县王家桥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监测范围。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95.23公顷。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主要包含:(1)本项目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水土保持监测,编制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及监测总结报告,确保满足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2)本项目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水土保持监理,及时提交水土保持专项监理报告等各项资料、临时措施的影像资料和质量评定的原始资料;(3)提供本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宣贯、协助迎接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协助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开展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等。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标段号SYXCSB-1。
计划工期:255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
合同估算价:306.00万元 2.3其他:预计服务期为2555日历天(其中含预计施工期为1825日历天,施工缺陷责任期为730日历天),服务预计开始时间为2024年5月,实际服务开始及终止时间以招标人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投标人中标后应负责组建水土保持监测项目部和水土保持监理机构。水土保持监理机构为一级监理机构,即水土保持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水保总监办”);水保总监办履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职责,并接受SYXCJL-3总监办的管理与监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且承担水保监测咨询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水保监理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成员。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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