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莞市麻涌镇2024-2027年度全镇路灯及夜景灯市场化管养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莞市麻涌镇2024-2027年度全镇路灯及夜景灯市场化管养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097,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莞市麻涌镇2024-2027年度全镇路灯及夜景灯市场化管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097,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东莞市麻涌镇2024-2027年度全镇路灯及夜景灯市场化管养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097,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本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根据上个服务年度的工作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签署下一年度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麻涌镇2024-2027年度全镇路灯及夜景灯市场化管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40.0%,同时其中70.0%以上专门给小微企业,具体合同分包相关规则如下: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按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注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3:承担分包的上述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麻涌镇2024-2027年度全镇路灯及夜景灯市场化管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相关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8日至2024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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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