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塔里木油田轮库输油末站储罐主动安全防护系统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2024-04-28

塔里木油田轮库输油末站储罐主动安全防护系统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XJT23-WK015-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成本/投资费用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标的为轮库输油末站5座储罐密封可燃气体超标隐患治理项目2 座 5×104m3、3 座 1×104m3外浮顶原油储罐的主动安全防护系统的设计、制造及现场指导安装。储罐主动安全防护系统适用于大型外浮顶石油储罐,主要用于有效防止在石油储运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因雷击、静电、着火引起的爆炸事故,降低工作人员的防护劳动强度,将传统的事后灭火抢险转换为事前主动预防,从整体上提升大型石油储罐自身防爆抑爆、控火灭火的能力,实现石油储罐运行的本质安全。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招标

数量

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物资编码

1

主动安全防护系统

1

见招标文件

10004949310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01月20日止。

2.3交货期:在合同有效期内接买方书面通知后90天内。

2.4交货地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塔里木油田公司油气运销事业部库尔勒油气储运中心。

2.5补充质量技术要求: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库内供应商,即开标当日,投标人在能源一号网(http://www2.energyahead.com或cnpc)供应商状态显示“正常”且供应商类型为“制造商”。

3.1.2 投标人需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证书。

3.1.3 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2人员要求:无。

3.3设备要求:无。

3.4业绩要求:无。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要求:无。

3.7信誉要求:无。

3.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北京时间 2024 4 29 日至 2024 5 1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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