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平市建阳第一医院公共应急救治中心二楼药品仓库、三楼医疗器械耗材仓库制冷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4-28
项目名称:南平市建阳第一医院公共应急救治中心二楼药品仓库、三楼医疗器械耗材仓库制冷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南平市建阳第一医院公共应急救治中心二楼药品仓库、三楼医疗器械耗材仓库制冷设备采购项目

1(批)

具体详见采购清单及参数

330000.00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①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②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2)①供应商所投货物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范畴内,须承诺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响应无效。②本次采购所投产品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须承诺所投产品符合最新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响应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至 2024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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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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