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4年标准化产品运营支撑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4-04-28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4年标准化产品运营支撑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数据运营、产品运营、行业渠道拓展、技术支撑、机顶盒适配及优化等支撑工作。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根据电信业务的相关运营、技术管理的要求、营销活动规划等,负责支撑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基础链接类产品业务的日常运营,按照电信的要求、规定和流程完成指定任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项目规模及分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

1.2.3项目实施地点:山东省内。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40万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身份要求:参选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财务要求: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注: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上述承诺书原件。

2.1.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产品技术或运营支撑类业绩至少一份。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若为单项合同:每份合同均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至少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

(2)若为框架合同:每份合同均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相应订单扫描件,并提供至少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

注: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和签订日期等信息;订单是指依据框架合同至少包括甲、乙双方签章的订单或电子订单等证明材料,关键页须能体现框架合同名称(或框架合同编号)、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材料不全或无法认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

2.1.4人员要求:

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备服务团队人员至少9人,须包括行业运营专员、内容运营专员、数据及综合支撑专员、技术支撑专员、机顶盒适配专员、产品运营专员、市场营销专员,须提供人员名单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

参选人须承诺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安排所有项目团队人员到位。在项目实施期间,参选人须保证项目团队成员稳定,未经比选人许可不得擅自更换人员,必须保证所有人员的到位和工作量饱满。

注:须提供驻场人员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关人员社保局出具的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为第三方代缴的,还需提供参选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代缴协议证明材料。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上述情况承诺书原件,并附上“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2.3 联合体参选要求: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 不得同时参选的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8日17时00分至2024年4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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