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8年度境外商标代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8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8年度境外商标代理服务项目”(采购编号:CECOM-2024-BD02-0417)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8年度境外商标代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ECOM-2024-BD02-0417

  三、项目概述:为支撑集团公司国际化经营布局和“走出去”发展战略的落地实施,需要持续加强境外商标保护,拟采购第三方机构开展2024-2028年度境外商标代理服务。

  四、采购内容:

  拟采购1家2024-2028年度境外商标代理服务供应商,代理邮政集团境外商标事务,包括商标注册申请、续展、变更、异议、撤销、补正、答辩、备案等相关法律事务等,服务期限为四年,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规范书”。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6)具有相应资质的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成立时间不低于10年。

  (7)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3个:服务邮政、电信、金融、快递物流、运输、电子商务等行业中央企业总部或当年《财富》世界500强总部或国务院组织机构(以中国政府网为准http://www.gov.cn/guowuyuan/zuzhi.htm)境外商标事务法律服务案例(以所提供的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关键页、判决/裁定书关键页、授权委托书、被服务单位所出具证明等文件的复印件证明材料为准;如涉及保密事项可对相关条款作隐藏处理)。

  (8)供应商及本项目服务团队成员最近3年没有受到被司法、行政机关处罚、行业协会惩戒及其他类似不良从业记录并且不存在严重违约等问题,如实提供相应书面承诺。

  (9)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五、采购文件获取:

  1.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8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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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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