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昆明凉亭粮食转运站迁建项目2、7、8#地块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2024-04-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凉亭粮食转运站迁建项目2、7、8#地块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昆明市经开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备案号项目代码:2208-530131-04-01-745137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金马粮食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金马粮食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8#地块楼房仓、大米加工车间及成品库、立筒仓、垃圾中转站;7#地块1#冷库、2#冷库;2#地块1#市场服务管理中心、2#粮油交易信息中心、地下车库等,建筑面积约96411.17㎡,其中地下面积约2750.23㎡。

2.2招标范围:昆明凉亭粮食转运站迁建项目2、7、8#地块共有电梯17台,其中载货电梯12台,10台为额定载重量5000kg有机房载货电梯,2台为额定载重量4000kg有机房载货电梯。载客电梯5台,3台为额定载重量1000kg有机房载客电梯,2台为额定载重量1350kg无机房载客电梯。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电梯采购、包装、运输、库存管理、现场装卸、搬运、电梯安装及施工安全等措施、产品质量、检验(取得特种设备验收机构的安全检验合格证)、调试、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技术人员培训及质保期间的维修保养售后服务。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阿拉街道办高坡社区高坡路399号。

2.6计划工期:设备完成制造并具备发货条件后,招标人有视项目进度情况要求中标人适当推迟发货时间的权利,中标人在发货前需得到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发货。工期:105个日历天,其中供货周期:45个日历天;安装调试周期:60个日历天(不含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时间),中标人收到招标人发货通知后45个日历天内将电梯货物运至招标方安装地点,但所有预埋件预埋必须跟踪土建施工现场,按土建进度要求完成预埋。

2.7质量标准:产品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20)、《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2011)、《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及其他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2.8交货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阿拉街道办高坡社区高坡路399号。

2.9售后服务要求:产品质保期限约定为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毕之日起24个月,在质保期内对确由产品质量而非人为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引起的零部件损坏予以免费质保更换。

2.10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电梯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唯一授权代理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1)若为生产制造商须具备以下要求:

原资质仍在有效期的:具备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含B级资质(类别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以上(含B级)资质。(类型包含:乘客电梯、载货电梯)

新资质: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许可参数达到招标文件所投产品参数最低要求及以上,包括额定速度、载重、提升高度)资质,具体等级标准以型式试验证书为准。

(2)若为代理商须具备以下要求:

①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证明文件。

②所代理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须具备的相关要求与上述(1)生产制造商要求的内容一致。

注:若制造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则不能授权经销/代理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授权一家经销/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若授权多家经销/代理商则全部作否决投标处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承接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

3.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且具备机电类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并需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证明项目负责人系投标人员工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等材料。

3.5安装团队人员:安装团队的负责人具备机电类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安装团队人员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6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的会计报表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7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本项目实施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8其他:

3.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2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竞卖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信息,且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对象仅为中标人(中选人、成交人);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8.3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规20192号文)规定和《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文件规定执行。

3.8.4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08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5月21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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