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2024年智慧工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04-28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1) 本次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 采购内容:采购网络及超融合安全设备及5G全连接智慧工厂管理系统定制开发服务(含MES系统、ERP系统、WMS系统)。
(3) 预估规模:预估本次采购金额含税1381万元,其中硬件部分1118万元(含13%税),软件部分263万元(含6%税)。
(4) 实施区域:江苏省盐城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5) 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测等并通过验收。
(6) 质保期:质保为3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证明签署之日起计算。
(7)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人要求。
(8) 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对应份额为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1381万元,其中硬件部分1118万元(含13%税),软件部分263万元(含6%税)。投标人含税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依法设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2.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1.3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1)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1.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一份类似项目业绩。注: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扫描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扫描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
2.1.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投标单位企业负责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提供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专职安全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提供安全员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1.6 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总部或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总部或江苏省同类别黑名单的,执行期满的除外;
(1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12)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2.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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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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