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甬金高速溪口东、西出口及连接线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04-28

项目名称:

甬金高速溪口东、西出口及连接线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项目代码:

2404-330213-04-01-263132

招标人:

名称:宁波奉化元康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6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40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实施将整体提升溪口东、西高速口以及江拔线、弥勒 大道、盛世桃园隧道、杜鹃谷隧道沿线的气质形象。内容包括高速管理中心建筑立面改造、高速收费站提升、收费站内外匝道范围内的绿化提升、高速出口服务区整体景观与设施提升、江拔线及弥勒大道景观提升等,将切实提升相关设施的服务接待功能和整体形象。建设地点:岳林街道、锦屏街道、江口街道、萧王庙街道、溪口镇。2.2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的现场配合服务、采购、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控制价48797649元。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2.4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所有设计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核并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5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条件:

甬金高速溪口东、西出口及连接线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已由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04-330213-04-01-26313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奉化元康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奉化元康公路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招标内容、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6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40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实施将整体提升溪口东、西高速口以及江拔线、弥勒 大道、盛世桃园隧道、杜鹃谷隧道沿线的气质形象。内容包括高速管理中心建筑立面改造、高速收费站提升、收费站内外匝道范围内的绿化提升、高速出口服务区整体景观与设施提升、江拔线及弥勒大道景观提升等,将切实提升相关设施的服务接待功能和整体形象。建设地点:岳林街道、锦屏街道、江口街道、萧王庙街道、溪口镇。2.2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的现场配合服务、采购、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控制价48797649元。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2.4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所有设计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核并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5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规模:

项目实施将整体提升溪口东、西高速口以及江拔线、弥勒大道、盛世桃园隧道、杜鹃谷隧道沿线的气质形象。内容包括高速管理中心建筑立面改造、高速收费站提升、收费站内外匝道范围内的绿化提升、高速出口服务区整体景观与设施提升、江拔线及弥勒大道景观提升等,将切实提升相关设施的服务接待功能和整体形象。

标段(包)划分:

1

标段(包)名称:

甬金高速溪口东、西出口及连接线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A3302830400023153001001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54,000,000.00元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条件,或具备以下(1)和(2)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1)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次招标控制价60%及以上的园林绿化类工程施工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3)款规定的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确认。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次招标控制价60%及以上的园林绿化类工程施工业绩的企业,并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3.4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委派)。3.5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3.6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不可互相兼任。3.7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4-28至2024-05-21,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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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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