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2024-04-28
一、招选条件

(一)本招选项目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服务(第三次)(项目名称)已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选人为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选。

(二)本项目招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招选。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服务(第三次)。

(二)项目地址:

(三)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9.1亿元,工程费用约6.4亿元。建设内容为产业城市主干路道路全长约9.6公里(包含改建沿江片区道路7公里、宝香路0.6公里、一曼新城道路一期2公里),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绿化、人行道部分及沿线地下管线综合等。

(四)服务期限:30日历天。

(五)招选范围: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涉河建设方案、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完成修订本后,最终获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六)最高限价:8.8万元(含税)。

(七)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即:

1.具备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备案。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一个工程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业绩。

3.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3.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专业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

4.本次招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招选文件的获取

(一)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参选人于2024年4月28日17:00时至2024年5月8日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期间接受报名申请)获取招选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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