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成都地铁27号线一期试运营前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遴选公告

2024-04-28
1.遴选条件

本遴选项目 成都地铁27号线一期试运营前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 ,项目业主为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本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遴选人为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遴选。

2.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2.1 本项目实施地点:成都市

2.2 遴选范围:

成都地铁27号线一期试运营前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

2.3 项目期限:

项目期限共计7个月,暂定开始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含当日),暂定结束时间为 2024年12月29日(含当日)。(具体时间以遴选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遴选要求响应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且证书业务范围须涵盖交通运输。

响应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

3.1.2 业绩要求:

近 3 年(项目完成时间在20 21 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内),具有 1 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0 万元的国内职业卫生评价或检测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项目完成证明文件为验收文件或结算单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原件备查。)

注:①验收文件或结算单应能体现与合同的对应关系,且须加盖合同甲方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业主书面证明文件须由合同甲方或运营使用单位(可为其分公司)出具,前述甲方(或运营使用单位)的部门、处室、项目部等提供的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

②响应人提供的业绩合同涉及多个专业或多项实施内容的,其符合上述业绩类型要求的实施内容部分的金额应达到规定业绩金额要求,且证明材料应能体现该部分实施内容的合同金额。

③响应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响应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响应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1.3 财务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

不存在响应人须知1.4.3规定的限制响应的情形。

3.1.5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①具有1个国内职业卫生评价或检测项目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文件作为证明材料。

②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注: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响应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遴选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响应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2)特聘专家资格要求:

①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②至少有1名特聘专家,每名专家至少有两个国内职业卫生评价或检测项目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文件作为证明材料。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遴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起。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 24 年 5 月 11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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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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