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分公司单项200万元以下检维修(土建部分)框架招标公告

2024-04-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分公司单项200万元以下检维修(土建部分)框架招标项目己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实施)地点:湖北省。

2.2招标内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加油站单项200万元以下检维修土建部分施工。

检维修项目是指在不改变站内设备设施原有的结构、功能、属性、工艺的前提下,依据原图纸对库站内站(辅)房、罩棚、罐区、管线、生产设备电气线路、地坪、围墙等建(构)筑物进行恢复、修理性质的施工作业。

2.3工期要求:以项目委托单要求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中标单位按照标段划分,分别同招标人所属地市公司签订合同。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序号

实施地点

标段

1

黄冈、黄石

一标段

2

襄阳、十堰

二标段

3

荆门、随州、江汉

三标段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均可参加三个标段的投标,评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评标时,如投标人在第一标段中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其在后续标段不参与评审,以此类推。

2.5承包(服务)方式:包工包料。

2.6质量(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和中国石油相关规定。

2.7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参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版,2017版加油站建设标准,加油站建设标准-LNG加气站分册,汽车加氢合建站建设标准,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图纸、经审批后的施工方案。

2.8投标报价方式:报下浮率。施工管理费及利润取费费率按现行费用定额报整体的、统一的下浮率。

具体依据为:《湖北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统一基价表(2019)》、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湖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顶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湖北省施工机具使用费定额(2018)、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8)、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22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①在有效期内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②有效的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的资质及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http://125.32.26.40:8300/)查询结果为准)。

3.3财务状况:

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度(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或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审计报告必须是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且有注册会计师签字或盖章的。若投标人成立年度不足三年,仅需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投标截止日之前半年内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审计报告。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最近年度(2023/2022)财务报告,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以上资料的,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完成的加油站/油库/库站检维修(土建部分)工程(至少5个业绩)。以上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发票明细或提供合作方盖章确认的对账证明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②能够体现项目已竣工验收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单、工程进度确认书等)③合同扫描件(首页、合同标的结算条款所在页和签署页等关键页)并加盖公章。(1)对于单项工程施工合同,业绩数量按合同数量统计,统计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份合同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算一个有效业绩。(2)对于框架合同,须额外提供项目委托单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委托单和对应的竣工验收资料为准,每个项目委托单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算一个有效业绩。算一个有效业绩。(3)对于由多个项目组成的打包合同,每个项目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算一个有效业绩。提供资料不全或相关信息无法准确判定的,该项业绩无效;经核实提供虚假业绩的取消其资格。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6.1项目经理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者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施工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①合同清晰扫描件②能够体现项目已竣工验收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单、工程进度确认书等)。证明资料中需体现项目经理的名字)。

3.6.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满足本项目需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须提供证明文件)。

3.6.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7QHSE体系: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建立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须提供证明文件)。

3.8安全生产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生产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须作出承诺)。

3.9其他要求:

3.9.1投标人须具有中石油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HSE培训合格证明或承诺中标后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并合格,如未参加HSE培训、在签订合同前培训不合格或无承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9.2承诺遵守《合规交易承诺函》(见文件)全部内容。

3.9.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9.4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招标人工程项目管理要求,接受招标人工程质量安全及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的约束及处罚。

3.9.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7日17:00报名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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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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