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永丰县城市生活饮用水备用水源白水门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水环境修复)招标公告

2024-04-28

 

永丰县城市生活饮用水备用水源白水门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水环境修复)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丰县城市生活饮用水备用水源白水门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水环境修复)已由 永发改投资字【2023】7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丰县水利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丰县城市生活饮用水备用水源白水门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水环境修复)

2.2建设地点:永丰县潭城乡龙洲村;

2.3工期: 576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

2.4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1906.03万元(具体详见附表);

2.5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及内容:水环境修复,新建水环境湿地管理便道3220m,改善道路355m,新建临水堤坝基础设施187m,清淤临时堆土场生态修复91700 m2,水环境湿地供水蓄水塘工程,污水管道工程462m,视频监控设备6套,移动生态公厕2座,机电设备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该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8)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9)根据《永丰县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办字[2022]36号)规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工伤保险参保承诺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均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

5.

请于2024年4月28日起至2024 年5月20日在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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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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