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软件测评服务项目入围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04-28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软件测评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入围招标,选定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软件测评服务项目入围招标
2.2 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招标范围: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软件测评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自合同签定后30天内完成。
2.5服务要求:优质服务。
2.6入围家数:3家,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前3名为入围单位。投标单位须满足5家及以上(含5家)才具备开标条件,否则不满足开标条件。注:入围单位若不配合招标人要求,结款不及时,供货不及时,产品不按要求配送等,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按照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省级财政部门进行备案公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已入驻长春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并同时具有以下资质中任意一项:(1)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 CMA 资质,(2)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 资质,(3)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所颁发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
3.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 年至今)完成过类似信息系统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4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3年(含)以上测评经验,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金融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项目组成员:具有专职资产评估师资格6人(含6人);具有测评工程师 3 人(含 3 人)。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2年(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3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7信誉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3年4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完整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9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良信用记录。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7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上午9时00分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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