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东肥城海晶盐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绿色生态精制盐项目(Ⅱ期)井间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8
一、招标条件

本 山东肥城海晶盐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绿色生态精制盐项目(Ⅱ期)井间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 山东肥城海晶盐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山东肥城海晶盐化有限公司120 万吨/年绿色生态精制盐项目(Ⅱ期)计划采购井间管,用于卤水输送,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规格书、数据表、技术条件、设计规范等)进行加工制作、供货、安装(不含土建开槽、回填)、试压调试,配合招标人完成管道验收、单机试车、联动试车等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东肥城海晶盐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绿色生态精制盐项目(Ⅱ期)井间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C1200005118000593)山东肥城海晶盐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绿色生态精制盐项目(Ⅱ期)井间管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单位或 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单位均不得参加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 才能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6)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7)投标人必须是专业的制造商,并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所需的设备制造、安装、供货、试验、验收、人员组织、售后服务等方面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须提供"资格声明"(格式见第六章),"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见第六章);投标人须提供给产品制造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书等实施能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述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资格证书正本扫描件加盖公章。(8)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所开具银行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10)投标人2019年至今须具备至少1个同类项目有效业绩。有效业绩判断条件:1.所提供管道已投入使用,且稳定运行1年以上;2.所提供管道主体材质满足采输卤要求;3.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合同须体现供货内容(包括工况条件和技术参数)、合同盖章页、合同签订的时间等信息。对同一用户的多个合同视为一个业绩。投标人需填写业绩清单,业绩格式见第六章第一卷格式。(11)投标人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1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涉及影响本项目执行能力的诉讼案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ww.wenshu.court.gov.cn)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13)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材料真实有效,如在由招标人组织的考察活动中发现投标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投标人自愿接受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废除合同等要求(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14)投标人的投标代表需具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如负责本次投标的代表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4月24日09时00分 --- 2024年04月30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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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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