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更新8台组合式空调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8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
一、招标条件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更新8台组合式空调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规模
1.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
2.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更新8台组合式空调项目。
4.项目编号:
(1)招标人编号:JYG(登录后查看)
5.实施时间(合同履行期间):每台(套)20个日历日,招标人将根据生产安排确定具体供货和安装调试实施时间,将提前2天以电话方式通知。
6.实施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科航路2006号济南卷烟厂。
7.项目主要内容:购置8台组合式空调机组及自控系统,完成配套安装。采取拆旧换新的方式,逐台拆除原机组安装新机组并正常运行。投标人应提供组合式空调机组及自控成套设备、风、水、汽管道的配合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包括垂直运输)、装卸就位、成品移交、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废旧物料处理、验收、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保障等相关服务,属于交钥匙项目。项目实施完成后,生产区域温湿度控制须满足:温度22~28℃、湿度58±3%。(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8.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268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二)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否。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近3年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期间,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5.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8.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的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9日零时起至2024年5月8日24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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