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蛟河市2023年农业防灾救灾和水利救灾(防灾救灾第九批)资金农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8
2、项目名称:蛟河市2023年农业防灾救灾和水利救灾(防灾救灾第九批)资金农药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300000.00元;

4、最高限价:300000.00元;

5、采购需求:农药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7、项目地点:蛟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3.3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产品标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所使用农药的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产品标准证。

3.4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3.6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