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城市高铁商务区一号能源站运营托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高铁商务区一号能源站运营托管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盐城市新盐铁路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盐城市高铁商务区一号能源站运营托管服务项目。

2、招标单位:(登录后查看)

3、项目地点:盐城市高铁枢纽东南侧。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招标人需要运行能源站,为高铁枢纽及C5地块进行供冷供热,对能源站红线内所有设备及东、西广场的暖通设施进行日常巡检、维保及故障处理(需提供驻场服务)。主要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能源站内的所有设备(电制冷机组、燃气热水锅炉、燃气发电机、溴化锂机组及其配套设施)、蒸汽/热水空调管道、水泵、阀门及末端风机盘管等相关设备,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能源站正式交付中标人托管运营后,中标人需免费提供单价2000元以内因损坏而需更换的零部件等维修更换工作,维修所需辅材、人工由中标人免费提供。2000元以上零部件确须更换维修的,中标人须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更换维修,该部分零件由招标人采购,维修所需辅材、人工由乙方免费提供。维修更换的零件均需为原零件同一厂家同一型号系列,维修更换的零件质保期应当遵循国家规定。如双方对材料单价有分歧,以招标人能够采购到的材料单价为准。

5、招标规模:约400万元。

6、服务期:3年。服务期7×24小时全天候响应服务,设置 7×24 小时专用电话热线,并成立售后服务项目组,用于解决能源站所有设备和东西广场暖通设备故障问题,项目组人员需按招标人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实施检查维修。

7、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从2024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上级文件有规定免交、缓交的除外(法人代表投标的无须提供)。

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因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所列的不良行为,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登录后查看)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1、于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7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休息)领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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