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澜沧江公司澜沧江流域上游水电站GNSS连续运行参考站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8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能澜沧江公司澜沧江流域上游水电站GNSS连续运行参考站系统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BDa、BDuo、GX等水电站位于XZ自治区境内,GS水电站位于云南省境内。
2.2 采购范围及工作内容
采购范围:建设覆盖澜沧江流域上游BDa、BDuo、GX、GS等水电站的北斗地基增强基准站22座,主要采用GNSS北斗地基增强基准站组成澜沧江上游水电站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建设北斗数据中心。
主要工作内容:
(1)在澜沧江流域上游的BDa、BDuo、GX、GS等水电站共部署22个GNSS连续运行参考站系统。
(2)完成22个GNSS连续运行参考站系统的相关土建、仪器设备采购、软件采购、系统安装、调试运行等。
(3)完成澜沧江流域上游北斗数据中心高精度定位数据处理部分硬件平台建设、软件平台建设,部署GNSS管理系统和使用终端,接入GNSS基准站点直接产生差分数据,通过差分账号体系实时对外播发差分数据。定位终端仅与部署在指定IT环境的管理平台交互,所有敏感信息如GGA、轨迹、账密等均储存于专有服务器中,满足信息安全要求。满足服务各水电站工程测量、无人碾压、车辆人员定位等对高精度定位有强需求的场景。
(4)系统运行正常后,进入5年的运行维护期。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设备到货;120日内完成全部站点土建施工及安装;180日内完成全部基准站设备调测开通,完成基准站子系统验收,并进入5年的运行维护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1)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甲级测绘资质(须含工程测量)。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水电水利工程测绘(包括测量或监测或自动化)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合同金额、能体现项目内容的关键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作为证明材料。
3.2.3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测绘作业证,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担任过1项水电水利工程测绘类项目(包括测量、监测、自动化)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复印件或业主出具文件或本单位任命文件等)。提供在投标单位最近1年及以上社保缴存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
3.3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08日17时00分止。
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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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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