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公安局特警(防暴)支队-三亚市公安局特警(防暴)支队2024年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8
项目名称 | 三亚市公安局特警(防暴)支队2024年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LHGR-2024-002 |
预算金额(万元) | 231 | ||
最高限价(万元) | 231.000000 | ||
采购需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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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含微型)企业采购。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凭证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3.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信用查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网上查询的为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3.9、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10、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时间 | 2024-04-28 至 2024-05-08 , 每天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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