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水污染防治回收服务的招标公告

2024-04-28
项目名称:2024年水污染防治回收服务

预算总金额(元):2796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4年水污染防治回收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79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船舶污染物回收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分别在南宁港牛湾作业区和六景作业区。要求供应商自行落实相应稳定的船舶停泊地点,船舶回收污染物转运、处置场所及相关协作单位等。
2、船舶回收污染物种类及范围
船舶回收污染物种类及范围是指运输船舶在运输经营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船舶机械产生的油污水等,不包括船舶装修工程所产生的污染物。
3、项目工作的主要任务
制定有详细的《船舶污染物回收营运工作方案及措施》、《防污染应急预案》;配备有固定的船舶污染物回收管理人员、足额的船员和操作人员;建立健全回收船舶运行,污染物回收、转运、处置工作流程及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船舶污染物清运行业规范。
4、船舶污染防治项目工作目标
4.1、污染物转运及时
对回收运输船舶提交的船舶污染物要及时转运和处置,做到每日必清,污染物不得留置在船舶24小时以上。
4.2、公司运作规范
树立公司形象,服装统一,操作规范,船舶污染物回收登记名录数量清晰,建立视频监督系统,接受采购人多种形式的管理监督。
4.3、确保安全生产
清运工作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熟识安全操作规程。
4.4、通过采购人年度验收及第三方评审机构的评审
服务期限结束前,由采购人及第三方评审机构对供应商工作进行考核和评审,测评合格以上,并按评审结果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5月2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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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