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越城区人才创新培养基地标底审核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6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越城区人才创新培养基地标底审核项目。

2、招标范围:标底审核服务内容,对越城区人才创新培养基地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标底)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标底技术指标分析报告,包括平方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分析、对比等内容),并跟概算技术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招标估算价:约60.56064万元。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资金来源:自筹。

6、工程类别:造价咨询。

7、服务期限:标底审核日起至工程结算审计完成日止,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

二、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1)服务费计费基数标准:标底审核费按审定标底价为计费基数计算(不含预备费)。

(2)服务费收费标准:标底审核费参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中“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的标准收费为基数,咨询服务费按收费费率×40%×80%的标准作为投标基准价。

三、投标报名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

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建安费8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标底审核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造价咨询合同【服务内容需包含标底审核或预算审核或招标控制价审核】;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业绩特征要求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1月至2024年03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01月至2024年03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4、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在近二年内(2022年3月至2024年3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

四、

开标时间:2024年5月8日9: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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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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