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DTCKG2023-015号地块厂房建设项目临时用电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2024-04-27
1.招标条件

云南慧港临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承担的“DTCKG2023-015号地块厂房建设项目临时用电设计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以经招标人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该项目的“临时用电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119123.0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总投资约为129156.2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暂定115100.00万元(土建建安工程费约35100.00万元,机电设备建安工程费约8000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DTCKG2023-015号地块临时用电的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行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变压器安装、电杆、铁塔、箱变、线缆、压线接头、调试、负责办理与本项目有关的停、用电手续,工程的试车、通车及竣工验收等工作为后续施工提供现场临时用电。

本项目具体用电负荷尚未确定,项目外部电源接入点大概位于项目北侧云水路旁,各投标人参照招标人所提供资料、图纸,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方案设计,具体电源接入点及用电负荷以项目实施时招标人及供电部门确认为准。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工期要求:本工程绝对总工期3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6 质量要求:(1)设计: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相关规准、规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国家能源局、电力行业、南方电网、当地供电部门等制定的规程、规范。

(2)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16),且满足电力行业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及政府供电主管部门验收规范标准等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通电并通过相关供电主管部门备案。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或送、变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2)施工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有效期范围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牵头人须具有);③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含五级)以上资质。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时,应附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单位,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

a.联合体各方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匹配职责分工并明确承包工作范围内容,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

b.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

c.联合体各方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或(2021年、2022年、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以来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或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提供自成立之后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一个设计业绩、一个施工业绩组成一个有效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清晰反映项目时间、规模、金额或类型等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注:(1)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指: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60万元的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指: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设计业绩

(2)以上业绩要求中,投标人如提供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满足设计或施工任一类型业绩规模的,可认可为对应类型业绩,同时满足设计或施工类型业绩规模的,可同时认可为设计和施工业绩。

3.5拟派往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由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牵头方拟派,且可为施工项目经理或施工技术负责人担任)

A.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与投标人签订有效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为投标人在缴状态。

B.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做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相应承诺)。

(2)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书;

注: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需注册在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截图),且须与投标人签订有效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为投标人在缴状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

(3)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施工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做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相应承诺)。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注册在投标人,且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与投标人签订有效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为投标人在缴状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施工方)。

(4)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与投标人签订有效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为投标人在缴状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由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牵头方拟派)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7日(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1日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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