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车间配电柜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6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ZPMC(CX)-ZB2024-04-149

1.2项目内容:车间配电柜改造项目

1.3供货地址:上海市崇明区

1.4供货要求:资格预审通过后,详情见招标文件。

1.5供货质保期:24个月

1.6(施工/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0天完成(施工时间需在夜间21点后)。

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该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 标段说明: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提供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

(5)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④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6)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7)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8)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

(5)提供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

(6)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1份;

(7)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8)ISO 90011400145001及其他管理体系证书;

(9)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10)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1)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2)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3)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14)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资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等提供授权证书。制造商对授权贸易商经销产品质量责任承担的说明书(授权书已包含可免)。无授权贸易商货源渠道说明及正品承诺书。(本项要求仅适用于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

(16)贸易安全管理告知书(附件5)。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3.3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07日17点之前停止收取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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