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州新区金梅潭功能区渔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2024-04-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新区金梅潭功能区渔场(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施工)已由 福州市长乐区水利局以 关于福州新区金梅潭功能区渔场(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发改基[2023]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长乐区振兴一乡村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和部分自筹, 出资比例为 地方财政资金20%,地方政府专项债劵80%,招标人为 福州市长乐区振兴一乡村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州新区金梅潭功能区渔场(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施工)福州新区金梅潭功能区渔场(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施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2.2. 工程规模:该项目对潭边支河、岭西河、梅花河、梅花河支河、新石壁河、山边右支河、下沙河、垄下溪、首祉溪等9条河道及梅花镇桃源村入海排口上游汇水区域进行环境综合治理和涉及污染源的管网进行检修并配套相应的附属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管网检测诊断工程、管网完善工程、内源治理工程、生态岸线修复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活水提质工程;招标控制价为69079719元。;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2.4.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新区金梅潭功能区渔场(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施工,包括管网检测诊断工程、管网完善工程、内源治理工程、生态岸线修复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活水提质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依据。;2.5 最高控制价: 69079719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0元 (含暂列金0元, 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 2.6 标段划分(如有):/;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5-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2.8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8 09:00:00至2024-05-08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5-28 09:30:00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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