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佛山高富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辅助药剂-催化油浆脱灰剂(或脱固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高富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辅助药剂-催化油浆脱灰剂(或脱固剂)采购项目招标,招标人为佛山高富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计划),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生产辅助药剂-催化油浆脱灰剂(或脱固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1)招标项目:佛山高富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富公司)生产辅助药剂-催化油浆脱灰剂(或脱固剂)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生产计划)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属依规项目。

(2)功能用途与范围:采购生产辅助药剂-催化油浆脱灰剂(或脱固剂)用于高富公司催化油浆脱固。

序号

名称

技术指标要求

单位

预估采购数量(吨)

供货期限

1

催化油浆脱灰剂(或脱固剂)

在高富公司75-95℃的油浆;按投标人自报的加入量进行试验(最大量不得超过500mg/kg),自然沉降48小时,达到灰分小于0.04%,金属离子铝+硅小于100mg/kg;

18

签订合同后1年内

重要提示:在评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发中标通知书前,根据中标候选人排名先后顺序安排现场试验,试验所需脱灰剂数量0.18吨;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后,招标人按中标候选人的顺序安排候选人送试验所需脱灰剂到招标人现场(高富公司);试用合格纳入采购合同按中标价格予以结算;如因中标候选人原因未能签订合同的不予结算,试用不合格不予结算,不予结算的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前序中标候选人试验合格并产生中标人的,不再安排后序投标人试验。

(3)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模式下的定商定价招标。

(4)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商(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投标人只提供1个品牌型号产品参加投标试验。

(5)交货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富湾工业开发区工业路2号佛山高富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厂内,汽运进厂。包装为200L或者1000L桶装,由招标人选择。

(6)价格

签订单价框架合同(预估采购数量18吨)结算价格单位为元/吨,包含货物价格、税费、保险费、运输费、包装费、装车费等费用,但不含卸车费用(送到招标人厂内后,卸货由招标人安排)。到货验收合格后,凭卖方提供的13%增值税票和相关验收合格材料在40天内全额结算该批次货款。

(7)最高控制价、最高控制单耗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为118800元/吨,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每吨催化油浆最高加入量不超500mg/kg,超过该量投标将被否决。

(8)中标选择

投标方在招标方工艺条件下,按以下原则进行:

A、合格基本条件:按投标人投标自报的加入量,脱灰后的油浆符合使用要求(灰分<0.04%、铝+硅<100mg/kg)。

B、选商原则:选择用剂成本最低,投标方通过承诺降低用剂量来降成用剂成本,但脱灰后油浆满足使用要求,产品的加剂量 ____ mg/kg和投标产品单价_____万元/吨,以此数据计算吨油浆用剂成本 ____  元/吨,根据成本计算价格分。

C、以招标人现场试验结果为准(不再复议)。

(9)产品应用性能保证值

A、油浆脱灰剂的使用单耗不得超过中标人投标时自报油浆脱灰剂的单耗。

B、首次使用的催化油浆脱灰剂(或脱固剂),试用开始阶段,按每吨催化油浆自报量进行添加,沉降48小时后,如出现灰分分析结果大于等于0.04%,金属离子铝+硅分析结果大于等于100mg/kg,则判定该产品不合格。

C、催化油浆脱灰剂(或脱固剂)加入储罐中,不能产生安全问题。(投标时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D、催化油浆脱灰剂(或脱固剂)的添加不应对油浆沉降脱除的废渣的处置产生负面影响。(投标时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E、要求为非危化品,添加脱固剂的部分催化油浆进入沥青装置加工,正常用量时对污水处理无不良影响。(投标时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0)产品保质期

投标人催化油浆脱灰剂(或脱固剂)在满足行业标准的存储和运输条件下,在室内存放时,保质期自实际到货之日起不低于12个月;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并拒付货款。

(11)合同执行:

本项目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第一并且实验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经实验判定不合格或无法按合同履约时,在投标报价有效期内,招标人可按有效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选择其他排名靠前的中标候选人(试验合格的)作为新的中标人签订合同供货。

2、项目单位:佛山高富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承办人及联系方式:何松敏  0757-88911932  邓观庆 0757-88911848

4、交货期:下达订单到汽运货物送达(正常3-7天内送达),超过15天,判为无效投标。)

5、验收方式:高富公司应在货到5日内按照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如发现货物不符合约定要求,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书面答复,如逾期没有答复,以高富公司验收结果为准。

6、报价方式:固定单价

7、结算方式:按批次按实际结算(先货后款)

8、本次采购项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催化油浆脱灰剂(或脱固剂)采购。

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及其他组织,必须是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的制造商,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商(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投标人只提供1个品牌型号产品参加投标试验。投标人保证中标后其供应产品规格型号和投标产品一致。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月至今至少有5吨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关健页复印件及对应的发票为依据,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投标将被否决)。

3.3信誉要求:

以评标当天评委的查询结果为准,不满足以下条款的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前两项由投标人提供截屏,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2020年1月1日-开标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屏,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4)投标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公告为准。

(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招标产品被处罚的投标无效(复查合格的除外)。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投标时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售后服务要求(签署承诺书):

货物使用期间,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售后服务通知后,在8小时内提供电话支持,同时投标人应立即派遣工程师和售后服务人员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售后服务。

3.6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将业务进行转包或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4月27日至05月06日16点内(登录后查看)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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